千呼万唤始出来,《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法若通过真是无量大放生!
千呼万唤始出来,《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出炉,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STRONG> 9月18日下午2点,在北京友谊宾馆友谊宫召开的世界法哲学与世界哲学大会环境法分论坛上,会议主席对外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全文,并向国内外公开征求完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护动物的专家建议</STRONG> </STRONG> http://www.china.com.cn/news/law/2009-09/18/content_18550714.htm 中国终于将要用一部法律来承认:动物是具有一定的感受疼痛、痛苦、忧伤的能力和记忆能力的生命,应该为动物提供的有利于其正常生长、繁殖、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任何条件和措施,以及避免给动物带来不必要痛苦和伤害。本法所称的虐待,是指因故意或者重大疏忽,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或者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的行为。 中国终于要用一部法律来承认: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都有保护动物的义务,有权获得政府有关动物保护信息,有权检举和揭发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动物保护或者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的,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均有权予以检举、控告和披露。国家鼓励单位、个人和组织从事反对遗弃、虐待动物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单位、个人和组织依法救助或者收容遭受遗弃、虐待的动物,鼓励单位、个人和组织参与政府组织的动物保护工作。因其他单位、个人和组织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致使公众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的,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侵害的民事诉讼。负有动物监管职责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致使公众的身心健康因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受到伤害的,任何单位、个人和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履行职责的行政诉讼。 这不能不说是动物保护者的胜利,是文明的进步和历史的进步。</STRONG> “保护法”中的最大争议的一部分,是推动修改刑法涉“动物条款” 在建议稿的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法者须负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有警告、罚款、责令具结悔过、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等。罚款实行个人和单位有别的分类罚款,即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常纪文指出,由于法律分工的不同,“动物保护法”一般不能规定刑事责任,需要在刑法中予以规定。 因此,以常纪文为代表的专家组特别要求修订刑法,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STRONG> 具体建议如下: 一、虐待动物罪的设立 第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开展虐待 阅读全文>> |
晚上,一眼看见小皮在我的放大器上面打着呼噜睡得一塌糊涂。才想起这小子两岁一到,真的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偶尔四脚朝天的睡姿,现在几乎天天都要被迫欣赏他的肚皮。狗如果四脚朝天的睡,证明他已经认为自己的家绝对的安全可靠了。小皮一如既往地工作项目就是定点巡视,全程守家,坚持做清晨6点的闹钟,把人们从睡梦中舔醒!除此之外,就是醉生梦死的生活。。。 睡觉!把别人吵醒自己接着睡! 每天不到六点把人叫醒后(真是烦死我了!!),全程盯着LP上班,管完他所有的闲事,然后跑到窗台上接着睡。我上班晚,也继续睡。小皮从小就没有定时外出的习惯,几点出去都行,不出去也没意见。 晒太阳!! 这家伙最近在小区内交了不少狗友。在外面疯的时间也挺长,一般都是回家后懒得再动弹。小区内的狗社会挺复杂;看不对付的都是二狗一搓蹬,不打招呼不打架,互不理睬。 光阴一去不复返,时光无法在倒流!! 两岁了,该找个女朋友了。这家伙对这事似乎不太上心,就知道傻玩。 饭来张口,自己不愁,吃饭还要三陪!!这家伙也不知道咋养成的毛病,吃饭非要我在旁 |
机器人3D期期4码胆组~~~第09262期: </STRONG>======================== 09260期:1246 开奖:423 结果:出24! 09261期:3569 开奖:398 结果:出39! 09262期:1379 开奖:??? 结果:?? ======================== 机器人个人意见,望大家慎重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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