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对面办公的女孩说,哥,你要走了。临走前我送你一盘植物。把它放在电脑桌边,让你时刻会想起我。真的要走了,我想。来到这个城市也已经有一年多了。记得去年四月下来的时候,当时还是阳光灿烂。而眼下,一场暧昧的雨,弥漫了城市的大街小巷。关于离别,其实应该有很多伤感的成分存在,然而今天我只是默然望着一张张麻木的脸,无话可说。 母亲撑起一把伞。迎面与我相遇。篮子里都是刚买来的菜,她说今天闹台风。雨下得很大,就不要离家了吧。我摇摇头,看了她一眼。还是沉默地走着。那是这个周一的早晨。我到了车站,一直窝在座位上睡觉。十多年了,我习惯在自己渺小的睡眠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一份恣肆。 许多美好的画面使我不再沉沦。我想我的脑海里储存着许多干净的画。正像在黑暗中,那些山、水、树、云组合的景色,总牢固占据我暧昧的眼睛。因为忧伤,我会时常处在很漫长的欲睡眠状态,有时候,那些画出现在我的眼前,像白天对着镜子,清晰却难摹。我无法抑制心灵的喜悦,它们长久地注视着我,直到我清晰看见了它们,然后消失 阅读全文>> |
“老城一锅”被判赔偿
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是“老诚一”文字商标及“羊骨”图形商标的权利人。因北京的张先生在其餐厅招牌上使用“羊骨”图形及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老城一锅”字样,二者分别将张先生告上法院索赔。</SPAN>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先生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其停止侵权及赔偿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损失共计2万余元。 2007年5月28日,老诚一公司受让取得“老诚一”文字商标,用于经营羊蝎子火锅。2008年12月10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先生在张先生的“老城一锅”羊蝎子火锅店以消费者身份进行消费,当场取得带包装的餐筷一套、订餐卡一张及盖有印鉴的发票一张。公证处对上述过程进行公证,证实餐筷外包装、订餐卡及店面招牌均使用“老城一锅”及“羊骨”商标。因此,老诚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6046元。与此同时,老诚一公司的两名股东作为“羊骨图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也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张先生诉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5.5万元 |
这才叫真正的有房有车 买房车,还赠一辆豪华轿车 没事时直接把轿车跳在房车车库里面,安全又省事儿,还不用交停车费 房车内部那是相当的奢华 这架势,不下于五星级饭店 装饰美轮美奂,雍容华贵 关键是,空间非常大 身在其中,你根本感觉不到任何压抑,也绝不会想到这是在车里面 超大屏幕的液晶电视,舒服柔软的西蒙斯,真是太惬意了 在这里面住习惯了,你肯定舍不得离开 最重要的是,有了这样的房车,出行极为方便,而且你可以随意搬家,把家停靠在优美的风景区内,心上窗外的美景,那是多么的惬意和幸福呀!真想拥有这么一部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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