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泰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12月25日至2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三、竞赛项目
  男子设:51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公斤级、67公斤级、71公斤级、75公斤级、81公斤级九个级别。
  女子设: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5公斤级四个级别。
  注:如任何公斤级别报名运动员人数少于三名则该公斤级别赛事取消。
 
  四、 参加办法
  (一)每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9人,其中男子限报5人,女子限报4人,可报教练员或领队1名,队医1人,共11人。
  (二)运动员须是各运动队向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进行第一次报名后,经审查合格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每参赛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男、女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然后抽签进行编排。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对当天参赛选手进行称量体重。
  (三)比赛采用4局制,每局比赛时间为2分钟,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
  (四)本次比赛采用国际泰拳理事会业余泰拳比赛规则,参赛选手必须穿护具。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各级别取前3名,根据获奖名次授予相应的奖牌和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运动员奖"、"顽强拼搏奖"、"技术风格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11月30日18:00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散打部和2009年全国泰拳比赛组委会,已填妥的参赛名单表格必须包括运动员的全名、级别。逾期者不予受理。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9
  传真电话:010-64912417
  联系人:李永强  13911933877   蔡利勇   13241706782
  电子邮箱:wushusanda@sohu.com
  2009年全国泰拳比赛组委会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