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写的不错,推荐一下。。。。         过当的,不是邓玉娇 http://www.sina.com.cn</SPAN>  2009年06月03日10:06</SPAN>  内蒙古晨报</SPAN>   刘雪松
  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经深入调查,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等人侮辱时拔刀刺死邓贵大属防卫过当。不过,笔者认为,如果有枪,邓玉娇应该先对邓贵大们拔出枪来,说,再走一步,我就正当防卫。但邓贵大们知道邓姑娘没枪,于是把她逼到无路可走。如果真的有枪,邓姑娘可以鸣枪警告了,可邓姑娘只有一把小刀。小刀警告、阻止别人犯罪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先把自己给划一刀(我死给你看),一种是把别人给划一刀(你死给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