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SPAN>月底,北京、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东、海南和贵州八省市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方案。另据介绍,每年我国的行政复议案件还略少于行政诉讼案件,而有的二者的比例达到了24</SPAN>:1</SPAN>。同时,现有70%</SPAN>的行政纠纷不经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行政诉讼。 </SPAN></SPAN></SPAN>
行政复议,作为“民告官”的两种法律途径之一,与行政诉讼相比,不花钱、省时间。老百姓的选择说明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还偏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明显、最容易解决的就是闭门审案问题。
长期以来,各地行政复议的方式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以实地调查为辅”。这就意味着老百姓递交了复议申请之后,只能在家坐等结果。这种方式看似省钱省事,不用像诉讼一样交费、反复出庭,但是老百姓看不到审查过程,只知道“胜”和“负”,而不知道为什么“胜”,为什么“负”。这显然有违他们“不但重结果更看重过程”的法治需求。同时,行政复议又是上级机关审查下级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会不会存在“官官相护”的行为?你说不会,我看不到,我怎么相信你?</SPAN>
当前造成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缺失的重要原因就是审案透明度不够。许多老百姓宁愿直接诉讼,虽然这样程序复杂,耗费时间,还要掏诉讼费,但是能在法庭上在当面锣对面鼓地辩论,即使输了官司也口服心服。</SPAN>
打造“阳光复议”平台,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努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