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段琪桂案的思考(2009-03-13 10:15:35)</SPAN> 法律 冤假错案 司法人员 泰琪峰 杂谈        对段琪桂案的思考
 
      作者:醉入天籁
 
我们上了年纪的人都受过革命传统和英雄主义教育。秋瑾的就义、刘胡兰的凛然、赵一曼的赴死、江姐的临刑、......。但那都是反动派在挥起屠刀疯狂的绞杀革命者。孰料今天司法腐败的残酷现实却要将无辜的段琪桂送上断头台!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的民事案件当成贪污挪用的刑事重案!将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将改革开放事业中有功无罪的爱国企业家轻易地剥夺自由和生命!善良和正直的人们从这一离奇古怪案件中得到了什么启发呢?
我们不禁要问:1.难道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任务、方向、和依靠的对象彻底改变了吗?2.难道是党的性质、纲领、目标改变了吗?3.难道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性质、前途改变了吗?4.难道市场经济就是要涂抹人性、放纵邪恶、深入广泛的腐败、加速政府和老百姓的敌对和仇视吗?5.难道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能容忍百毒纵生、丑恶盛行、人性颓毁、体制败坏吗?许多人尽管知道答案,但面对积重难返的严酷现实却束手无策,有些人见怪不怪、麻木不仁;还有一些人认为只要暂时没有危及自己的切身利益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一些人参与丑恶之中,同群魔乱舞。
对段琪桂含冤受屈的具体事实,人们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这种态度生动反映了各人的立场观点和人生态度,进一步说也是人性真善美和假丑恶的试金石。知道了事实的真相却置身事外或者为了保全自身利益、故意设置障碍、混淆是非黑白、阻止翻案的,无疑,已经将自己等同于假丑恶一类。但是,我们同时要十分注意,不要让这件事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全盘否定今天。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还事实的本来面目,同上世纪八十年代一样,将反右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的冤假错案还原事实的真相。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泰琪峰案原本就是债权债务的民事纠纷,司法系统理应按相关的经济金融法规厘清案子的全过程。可是,从酒店软禁83天到判处死刑到非法囚禁7年等一系列事实中,司法腐败、吏治腐败、人性腐败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这些腐败事实中都是为了一个“钱”字,围绕的都是一个“权”字,全部过程赫然写着一个汉语词汇,那就是“丑恶”。丑恶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决不仅仅是冤屈了一个段琪桂,模糊混淆了一个泰琪峰案。段琪峰案既有其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从普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