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新书《袁伟民与体坛风云》的出版,在体育界引起了一场论战。袁伟民在书中直言一位国际奥委会资深的中国委员、北京奥申委的顾问,“不听招呼,自作主张”,支持金云龙而不是罗格,险些给北京申奥成功造成负面影响。虽然没有点名,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人就是何振梁。 </SPAN></SPAN></SPAN>
何振梁当然很恼火啦,他对记者说:“国际奥委会的投票都是秘密进行的,请问他是到哪查到我支持金云龙的?</SPAN>或者又是谁跟他说的?</SPAN>”并且对袁伟民发起了反击:“好人不知坏人有多坏 坏人不知好人有多好”。自己当然是好人了,不言而语,袁伟民当然就是坏人啦!</SPAN>
如果这是两位知识分子,骂过来骂过去的倒也罢了。因为历来文人相轻,发生这样一些争执,没有什么奇怪的。</SPAN>
但是这两位,并非是一般的知识分子,而是我党的高级干部。在高级干部中发生这样公开相互论战的事情,却是比较罕见的。</SPAN>
袁伟民说他说的都是真话,可是这些真话为什么当时不说,要到现在才说呢。在申奥的过程中,作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袁伟民如果发现何振梁违反组织的决定,“不听招呼,自作主张”,另搞一套,不是支持罗格,而是支持金云龙,如果自己有权决定,就应该提出批评并作出处理,如果自己无权决定,就应该向上级提出予以批评和处理的建议。而当时并没有这样做,现在已是事过情迁,在回忆录里再写这一些,没有事实佐证,也只是一面之词,成了马后炮了。</SPAN>
现在袁局长退休了,可以不受职务的约束了,在回忆录里痛痛快快把这件事抖露出来,也算是出了一口闷气。但是,何振梁到底投了谁的票呢?因为投票是秘密的、用的电子投票器,不可能留下什么实物证据。一个说你没有投罗格的票,一个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投罗格的票?而且这件事是根本不可能调查出结果的。用句老话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袁伟民与体坛风云》这本书刚刚出版,看到体育界的两位巨头的论战,还有一点新鲜感。时间长了,也就不了了之了。</SPAN>
但是有人却不!</SPAN>
原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对袁伟民书中内容发表了四点质疑。特别是第一点,他说,“曾经的袁局长断言中国的那个国际奥委会委员没有执行总局意图,在选举国际奥委会主席时投了韩国金云龙而没投罗格的票。一言既出,舆论大哗。袁、何的口水战充斥媒体。正部级的袁局长万万没有想到,他在诋毁何振梁先生的同时,给国家的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使不该公开的国家外交策略、外交机密泄露了。诋毁过去的老上级是个人品质问题,造成国家机密泄露则是政治纪律问题了。袁局长犯了政治之大忌:不要说事实终将会还何老一个清白,纵使是事实,因涉及国家安全的事,你知道了也不能说,更不能公开说,只能烂在肚子里。一个正部级领导,犯此最低级错误,真不知道究竞是政治上的幼稚,还是文化上的缺失。”</SPAN>
这说明,</SPAN>陈培德不是劝架的,而是参战的,而且是站在何振梁一边的。一是认为袁伟民“</SPAN>诋毁过去的老上级是个人品质问题”—这是不义。如果袁伟民讲的是事实,那就不是“诋毁”,如果讲的不是事实,那才叫”诋毁”。</SPAN>陈培德你就知道何振梁当时是投了罗格的票,而不是投了金云龙的票吗?二是认为袁伟民泄露了国家机密,涉及国家安全,是政治纪律问题,其实如此严重的问题,何止是政治纪律问题,是法律问题了。再说白一点,应当追究袁伟民泄露国家机密的刑事责任了。——这是不法。陈培德实际上帮助何振梁论证了所谓的“坏人”是什么样的“坏人”。</SPAN>
袁伟民退休了,手中无权了,陈培德才敢于向他昔日的顶头上司发起攻击。这不义不法犹如拳击中的组合拳,看袁伟民如何接招了。</SPAN>
但是我们要分析一下,陈培德是否讲的有道理。</SPAN>
一、投票内容是否属于国家机密。秘密投票不等于投票内容就属于国家秘密。秘密投票是为了保障投票人独立、自主、不受他人干涉地行驶自己的民主权利。法律保障投票人秘密投票。投票人是否公布他投票的内容,完全属于他个人的权利,他可以说,也可以不说。不能说说了就是泄密。我们从新闻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民意调查在选举尚未结束之前,就已经调查出某某候选人已经得票占多少比例,其办法就是在秘密选举场所的出口询问投票人对某某候选人投票的情况。这并不违法。</SPAN>
根据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SPAN></SPAN>“</SPAN> 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SPAN>
那么,国际奥委会上的投票内容,是否属于国家机密,这就要看是否被国家体育总局或者国家外交部列入国家机密的范围。如果没有列入国家机密范围,那么奥运会主席选举的投票内容,就谈不上是什么国家机密、国家安全。</SPAN>
陈培德认为投票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那就应当拿出国家体育总局或者国家外交部关于投票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来,否则,也是想当然而已,吓唬吓唬人罢了。</SPAN>
二、</SPAN>陈培德认为袁伟民是泄露了国家机密。泄露国家机密就是披露了国家规定的应当保密的事项,披露的事项应该是真实的,否则不能认为是泄露了国家机密。现在袁伟民说何振梁投了金云龙的票,如果何振梁投的是罗格的票,那么袁伟民说的情况不是真实的,因此不能认为是泄露了国家机密;如果何振梁投的是金云龙的票,那么袁伟民说的情况是真实的,因此陈培德认为袁伟民是泄露了国家机密。</SPAN>
这就带来一个连陈培德自己也想不到的结果:证明了何振梁投了金云龙的票,证明了袁伟民没有说错。也证明了何振梁</SPAN>“不听招呼,自作主张”,犯了不服从组织决定的政治错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害了卿卿性命”。</SPAN>
三、</SPAN>陈培德说袁伟民</SPAN>“</SPAN>你知道了也不能说,更不能公开说,只能烂在肚子里”。当然,每一个公民,特别是党政干部都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但是国家秘密也是有保密期限的,过了一定期限就要解密的。否则,老一辈革命家的回忆录也都是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了,党和国家的历史也没法写了。</SPAN>
四、</SPAN>陈培德说袁伟民“</SPAN>诋毁过去的老上级是个人品质问题”,“诋毁”是不顾事实的诽谤。袁伟民如果讲的是事实,那就不是诋毁,而是批评。如果批评</SPAN>“</SPAN>过去的老上级是个人品质问题”,那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SPAN> 陈培德现在也在批评“过去的老上级”,是不是也有“个人品质问题”了?   </SPAN> 20091106</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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