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案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维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认定:1995年至2006年间,被告人王维工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万元。
    又一个上千万元的巨贪被揪了出来,真痛快!不过,这样的事早已不足为奇了:从“千万县令”——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到“三光书记”——福建周宁原县委书记林龙飞;从“城建巨贪”——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到“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从“五毒书记” ——湖北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到“三玩市长”——湖南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从广西巨贪成克杰,到各省里的第一贪,再到“中国第一贪”——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等,这些贪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