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会车 “无良”货车惹祸   上周三晚,李先生在从花水湾回成都的路上遭遇惊心一幕,当时他正开着SUV在山路上行驶,迎面驶来一辆大货车,灯光极其刺眼。李先生特意减速并变换远近光提醒对方变灯,结果对方货车毫不领情,照样远光灯大开,呼啸驶来。李先生看不清路面,只好参照路面右侧的路基慢行。结果哐啷一声,车身一震,车底撞上了东西。李先生赶忙靠边停车检查。一看,一个西瓜大小的石头卡在车底。“幸好有发动机护板、车底也高,要是轿车,油底壳都撞穿了。”李先生气愤地说:“这些不变灯的司机太没公德心了。”
  实际上,因为夜间会车不变灯光造成的事故并不少见。其实,为了自己方便不变灯,让别人看不清,实际上也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想一下,对方车辆万一被自己的远光灯晃花了眼,你就不担心他撞上自己吗?
  规范用灯 开车上路更安全
  对于灯光的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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