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报道,某地公安机关专门派警察到医院担任专职治安副院长,这也是一种创新措施,卫生部门有关领导为此叫好。</SPAN>
 
这样举措不少,听说为此叫好的人不少,有的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就喜欢这样创新举措,这总能说出诸多益处来,改革创新在我们社会来说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谁能说错?</SPAN> </SPAN>
 
不知是否有人在思考这样问题:</SPAN>
“基层老百姓和警察是什么想法,我们无论采取什么样措施,最要紧的就是要受到基层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也得考虑基层警察真实想法和动态才行,这是否能真正做到长治久安?这是判断我们出台措施是否可行最主要标准。”</SPAN>
 
对城管和医院派驻治安警察来说,城管部门和卫生部门领导也是大力支持呀,好事一件何乐不为?我们不妨冷静思考一下,难道这样就能解决医患矛盾引起闹事问题?这样就能避免类似事件不再发生?</SPAN>
 
按如此思路下去,我们警察要派出负责专职治安部门还有那些?听说还有不少类似做法,如警察到派出所辖区农村党支部任专职治安副书记,如重点企业专职治安民警,如</SPAN>110</SPAN>进企业,听说有的公安机关竟专门有警察从事检查食品安全事务来了,这也是创新?</SPAN>
 
我们有没有认真思考这样问题:</SPAN>
“作为警察是否得依法履行职责?”</SPAN>
“我们管理警察队伍出台措施是否得依法治警、依法行政?”</SPAN>
“公安机关不依法办事有什么后果?</SPAN>
“如此下去,公安机关的警力,你承受得了吗?”</SPAN>
警力不足在我们社会来说,这永远是一个难题!</SPAN>
 
我们是否应该深思:</SPAN>
“作为警察,你管不了的事情,你管不好的事情,你处理事情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的事情,如此大张旗鼓出台创新举措,这能解决问题吗?但愿不要出现出力不讨好招基层警察怨又招老百姓骂局面。”</SPAN>
 
其实就医患矛盾来说,应该考虑在法制框架范围内如何更好维护患者权益?如何更好维护医院正常治疗秩序?如何更有效防止和解决一个大问题,什么大问题?</SPAN>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难如愿解决!”</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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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医患当事双方协商这种解决问题方式在我们现实社会里是最容易出现失控的,就这点而言:当地常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早过问早解决早主动,没有上级常委政府下决心,没有一种联动应急解决医患矛盾群体性事件机制,仅凭公安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是很难平息事态的,事实上大多事件也是如此状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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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得考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医患矛盾机制,要确保患者家属能够在法制轨道范围内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不能让患者家属方成为“弱者”,同时,作为公安机关就得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涉及医患矛盾引发严重违法侵犯医院正常治疗秩序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行为,作为群体性事件常常出现法不责众情况,这是会产生很严重社会后果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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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N>经常在一个地方出现反复问题,我们就得反思我们采取措施是否有问题?经常在同类事件出现反复问题,我们就得反思我们解决问题法规和机制是否出现问题?我们要从我们国家整个社会法制规范框图内考虑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始终关注解决长治久安这个大问题,这是个大课题!</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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