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小云,《青年周末》专栏) 曾看过一个女孩儿写的《分手协议》,其中有这样一条:双方手机换号后互不告知对方,更不能向周围朋友打听对方手机号、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双方博客关闭,QQ拖黑名单,电子邮箱联系人列表中删除彼此,老死不相往来,把过往的甘苦,欢乐,在一起的趣事往事及共同经历的风风雨雨,永久封存在心底深处,直至其全部自然地消失在大脑的遗忘曲线里……
我想这个女孩儿和她昔日的恋人一定爱得很深,否则也没有必要分得如此决绝。另外如果他们真的能严格遵守这条分手协议,他们就不会碰到下面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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