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6d5f10100ds9p.html致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2009-04-14 23:36:58)(2009-04-15 18:24:56)标签:杂谈   
 
重庆市公安局:
治安总队:
我,
释定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正式向你处提出游行示威申请;
理由:表达维权意愿
方式:游行、静坐、绝食。(没有标语,不喊口号,不携带
      武器)
路线:重庆市北碚区温泉寺——重庆市人民政府广场。
时间:此申请发布后的第五天凌晨六点。
主要陈述;
从“关于温泉寺依法维权的声明(2009-03-31 13:04)”发表至今,得到全国各地区、各界人士包括海外同胞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同时,重庆市民宗、统战等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也以“积极姿态”展开“协调”工作。寺院方以维护宗教权益同时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原则,保持克制、配合“协调”。但是,他们一方面压制寺院方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公开维权意愿和动态,另一方面却单方接待媒体(http://www.zaobao.com/zg/zg090414_505.shtml)并以极其恶毒、猥琐的语言、文字对宗教人士进行人身攻击。至此,我决定彻底放弃在重庆市一级民族宗教和统战部门这一层面解决问题的考虑,依照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相关法规采取行动,进一步表达维权意愿。
按照规定,你们应在五日内告知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而无论你们是否批准我都将采取行动并接受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申请人:释定融
                               04.1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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