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披非营利外衣却以“赚钱”身份示人,资产投入按捐赠属性归类却无法人身份。比之同门兄弟社团和基金会,“民非”在上述二者逐渐成为“显学”的境状下日益形销骨立,成为一种模糊而黯淡的存在。
</STRONG>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糊涂”存在</STRONG>
宋宗合
 
   
    被称之为“不伦不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似乎将有出头之日,备受诟病的《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近日已提上修订日程,修订草稿经讨论后即将上报国务院。
  与此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在6月6日启动的一个项目也搭上了条例修订的顺风车,将为“民非”“模糊”存在变“清晰”存在效力。
尊重和聆听“民非”</STRONG>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金锦萍将这个应时而生的项目称之为“彼此尊重 彼此聆听——民间组织公共参与项目”,意在唤醒政府和公众的注意,实质上作为边弱群体(社会声誉领域)的民非很少获得类似地位,因此这种呼声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请求。
  金锦萍希望这个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合作的项目能够有四个产出:将附有政策建议的案例研究报告提交到有关政府部门,并与相关各方分享;组织四次工作坊来促进民非和政府部门就立法事情进行研讨;将附有政策建议的关于民非应对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