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1999〕69号)</STRONG>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请示》(豫劳函〔1999〕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