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2008—200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对中小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社区将于近期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请住在本社区内的中小学生尽快到社区报到,对于不到社区报到、不参加社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社区将不给出具社会实践活动证明、不盖公章。请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周知。</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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