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女子最近想以虐待动物罪起诉她的同事,因为在同事的照料下,她的宠物猪比原先重了两倍。 22岁的米歇尔·施米茨说,她今年2月因为动脚踝手术,把当时重23公斤的宠物猪“阿莱娜·坦普尔顿”交给一名同事照看,但她几个月后再见爱猪时,它已重达68公斤,猪脖子被项圈勒得喘不过气来。 < 阅读全文>> |
长期以来,一直想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但一直没有机会来做。 现在,在河南法制报社开辟“经济与法”专版之际,在此开博,以使与更多的朋友交流,积聚社会正义和专业智慧,切实为百姓服务、为企业维权,推进法治进程,构建和谐社会。 |
情节者,情之结也。恋父,恋母,处女情节,都是很难消除的节,我辈都是普通人,不可能学亚历山大挥刀斩开死结。一般来讲,水果的重要性还不足以形成“节”,可万事皆有例外,我发现,榴莲太好吃了,以致于在我心中已经成了“结”了。 说来惭愧,榴莲虽然在我心中已经形成了结,但我却记不起我和她的第一次了。但肯定不会太远,也就是一两年前的事情吧。在吃榴莲以前,每次到超市,我都在榴莲面前看看,心想,这是啥呀,长的那么奇怪,还有点奇怪的臭味,出于好奇心,一直想尝尝。这好奇心其实是人的本性之一,你看看孩子就知道了,孩子有个阶段是用嘴探索世界,见了什么都会用嘴啃,这就是好奇心。一般来讲,随着年龄的增加,好奇心会减弱,可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些人,却一直保持用嘴来感受这个世界的习惯,我就是其中之一。主要原因是榴莲太贵,也太大,一个要上百元,在手头不宽裕的情况下,好奇心和一个百元大钞,我还是选择了后者。但好奇心如一颗休眠的种子,却没有死,而是等待。 直到发现超市开始把榴莲剥开,然后把肉分开卖。不过一块果肉也要一二十元钱,经过几次好奇心与二十元小钞的较量,前者胜利了。终于吃上了榴莲。具体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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