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STRONG>
周永康  
    2005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持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办,确保了抗击特大自然灾害斗争的重大胜利,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明显加大。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平安创建活动,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性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年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主动抓、抓源头,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创新发展了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总结推广了“大调解”工作做法,基本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共排查矛盾纠纷1691万起,成功调处1598万起,调处率达到94.5%,预防、减少了一大批“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年来,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打击整治行动,完善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刑事发案总体平稳,严重暴力犯罪和可防性案件有所下降。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05至2008年,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
    四年来,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改进。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优化服务入手加强社会管理,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服务、救助和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兴媒体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各地区、各部门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