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企业家不可忽略的要素——社会责任
 
目录:
第一章,社会责任观念的来源和发展
 
1.从奸商发展到企业家的答案——社会责任
2.社会责任观念的发展阶段——三个阶段
3.社会责任观念的发展趋势——不可忽略
 
第二章,社会责任观念的意义
1.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2.社会责任可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3.社会责任观念是否养成往往决定着企业管理人的素质,进而影响企业的成败
 
第三章,社会责任观念的实际运用
1.在社会灾难时慷慨解囊
2.企业在开办和运营过程中对社会切实的负责
3.使社会责任感在企业文化中发扬光大,成为企业标语
 
第四章,社会责任观念的总结和引申
1.社会责任观念是成功企业家不可忽略的要素
2.社会责任观念也是每一个成功的人不可忽略的要素
3.“无形的手”其反面的意义引申
 
第一章 社会责任的来源和发展
 
    五千年,悠久黄河,商人们被冠以“奸商”之名,处于社会下等的地位,所谓“无商不奸”么,商人的形象和嘴脸一直为人所鄙视。到了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国家的命脉,决定着国家的强弱和地位,商人们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形象突然高大起来,所以美其名曰:“企业家”,尽管如此,有人还是暗地里骂道“惟利是图”,对“企业家”这样的威名质疑起来,似乎商人还需要更彻底的改头换面,才可以对得起“企业家”之名,可他们究竟缺乏什么?近些年来,似乎答案已经有了……
 
    答案的确已经有了,为人所知的,亚当·史密斯之“无形的手”对商人追求利益做了强有力的辩护,即在当今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每个人各自为自己的利益在市场中竞争,价格的调节便有如一双无形的手引导各人在资源有限下竞争的同时,不自觉地善用了资源,最终使得社会资源有效地分配;还有在市场经济下,每个人,为私利努力工作,结果会惠及他人,无形的手,利己且利人。这样的辩护实在强劲,也广泛的为人所接受,然而这样一来,商人便几乎承认了其惟利是图的本质,尽管是“正确”的,然而,为人,为人性而言,商人还是被正义的人们所不齿,只看重钱的人往往在谈笑中被讽刺,很多故事讲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美丽传说,被封为四大吝啬鬼之一的《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就是一个商人,他在追求私利,设法清除竞争障碍的过程中,也并没有违法,然而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被讽刺得如此令人厌恶,进而扩展到了其他。可不要小看小说的力量,他足以反映社会现象,引导人们的思想。小说中的另一个商人,即主角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他的形象却大不一样,他乐于助人,为人大方,普施恩德于社会,成为一个更人性化的正面例子,为人传颂。他们同样是商人,都是为了追求利益,也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那他们的形象为何会有那样的差距?我认为,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一点,那就是安东尼奥把自己追求到的利益用于帮助他人。这个便是近些年来企业家精神的新章,即企业经营者必须对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作出贡献,即要负起一定责任,这就是社会责任观念,是企业经营者一种自我约束的义务,这个才是现代商人要成为企业家所需要最终答案。
 
    社会责任观念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他经历了哪些阶段?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近些年来这一思想广为流行,连《财富》和《福布斯》这样的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可见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在传统的社会中,企业经营者对于“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并不明确,往往抱着“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感恩心理作一些公益事业,来回馈社会。但这种企业可能并未意识到,这样做对企业有多少意义,只是想依靠现有的力量给社会做点事情,是一种公德心。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责任观念逐渐成为企业发展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按当今一些著名的理论著作,企业经理人对社会责任的态度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30年以前,其所强调的信条是企业经理人唯一的目标就是为企业赚取最大利润,美国经济学家费德曼(Milton Friedman)认为企业的存在是追求最大利润,提供低成本的产品或服务予社会,只要企业不作任何欺诈和违法,他就尽了社会责任。这个阶段人们只看重企业的经济利益,例如:1919年,美国密西根法院宣称企业机构营运的主要目的是替股东赚取利润。
 
    第二阶段:从1930年代到1960年代早期,此阶段强调企业经理人的责任不只是赚取最大利润,而且必须要在顾客、员工、供应商、债权人及社区之间的争议中维持一个公正的平衡点。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在1953年提出:“企业的义务是追求所有符合社会价值观与满足社会的所有活动”。McGuire于1963年对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不仅有经济性及法律性责任,还应对社会尽一些其他的责任”。此阶段企业经理人对社会责任观念的认识开始转变,他们开始减少企业的员工工作时间,改善工作的环境。事实上,早期企业对社会责任观念的改变和工会的兴起有关,工会促使企业开始考虑和赚取利益以外得社会责任。1935年美国国会曾修法,允许企业机构以5%的盈余,捐献为免税额度来承认公司的社会责任。在1953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 A.P.Smith 公司可捐款予普林斯顿大学,而不必受股东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