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姚润丰)据中国政府网30日消息,国务院近日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进行了批复。     国务院在水利部《关于审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请示》的批复中,原则同意《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力争到2015年,淮河干流上游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以上,中游淮北大堤防洪保护区和沿淮重要工矿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洪泽湖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