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5.7飙车”案肇事者如何的定罪,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虽然一切都要等最后法院的审判结果来确定,但是公安机关立案的罪名和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名,至少都代表着一个方向----公检法一家人嘛,虽然三者各自行使自己独立的职权,但至少在老百姓心目中会认为总体是一致的。所以当检察院在5月17日披露说,按“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时,舆论又为之哗然。
    固然,检察院有独立判断和行使公职的权利,不应该被社会舆论所左右,但是从其披露的定罪理由,结合前期交警的通报等各种“不正常现象”,却不得不让人疑惑其中的微妙之处。
    “杭州市检察院收到杭州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胡斌的法律文书后,立即严格地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胡斌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致使行走在人行横道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