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SPAN> 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SPAN> 景名胜区主管龙湖东桥郡</SPAN></SPAN> 金科500</SPAN></SPAN>间</SPAN></SPAN></SPAN>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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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SPAN>
</SPAN>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报请审批前,与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因设立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SPAN>
  第三章 规 划</SPAN></STRONG></SPAN> </SPAN></STRONG>
  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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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第十三条 风湘江世纪城</SPAN></SPAN> </SPAN>  </SPAN>复地院立方</SPAN></SPAN></SPAN>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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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一)风景资源评价;</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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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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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三)风景名协信秀岭江山</SPAN></SPAN></SPAN>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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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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