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包括一定岗位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公示财产,是许多国家对这个群体实现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既是之一,当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没有这已被不同国家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想遏制官员化公为私、监守自盗、吃里扒外等问题,却肯定不行。对反腐败来说,这是决然绕不过的一步。而我国,官员腐败对社会利益侵蚀之严重,人们早就有目共睹,正如有的评论者指出的,在这上面最能达成共识。
迈出这一步,现有体制下并不存在意识形态的障碍,至少,没有哪怕勉强拿得出手的理由。然而,即使这样一步,从上世纪80年代就说起,至今已过去20多年,却八字没有一撇。官员腐败在这种无休止延宕中呈弥漫性扩散,到了再也拖不下去的地步。
可是近年两会上,同一问题年年提出,年年搁置。最大的阻力来自官员。2007年两会期间,北京一阎姓区长以保护官员个人隐私为由竭力反对,其无知与蛮横,在官员中极有代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