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5月美国施行真是身份证法案以来,政治庇护的申请越来越严格。而由于名额的限制,得到政治庇护身份以后等待绿卡的时间也越加漫长。漫长的等待,亲人的分离,造成家庭的破裂。更由于办理身份的需要,不少人主动或被动的走上结婚移民这条路。从移民法角度来讲,就有两种人面临这样的问题,一是申请了政治庇护未获批准,在上庭阶段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提出绿卡申请。另一种是政治庇护已经得到批准,在等待绿卡阶段又和美国公民结婚,然后提出新的绿卡申请。我们分开来讨论这两种情况。
1、上庭期间和公民结婚如何申请绿卡
当政治庇护申请被否决之后,如果申请没有合法身份,移民局会将申请转给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再行审理。在此期间,如果申请人与公民结婚,仍然可以提出亲属移民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尽快提出I-130申请。
(2)、向移民法官提出延期听证。一般来讲,移民法官在看到I-130 的申请收据之后,都会同意延期听证。
(3)、在收到移民局面谈通知前后,与律师一起积极准备I-130 面谈的文件。
(4)、前往移民局面谈。
(5)、如果在听证之日尚未面谈或面谈后I-130未能批准,前往移民法庭要求移民法官再次延期。
(6)、I-130 批准之后,通知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