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找回我的童年,因为那时候可以跟着姐姐一起去她学校的澡堂里洗澡,大姐姐们脱得光溜溜的,我也脱得光溜溜的,大姐姐们一点也会感到不害臊,还会笑嘻嘻地弹着我的小JJ说,呀,真好玩。弹得人家有点反应了,也只是假装不高兴地说,垂好,不许乱跳。 可是现在…… 我想找回我的童年,因为那时候没有工业污染,晚上的天空总是蓝蓝的,能见度超好。我趴在我家楼顶的阳台上拿着望远镜朝公园望去,能看清一对对躺在草坪上各个角落的情侣们手里抓着的TT是什么牌子的。在每个不下雨的晚上,我都会叫上玩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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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卡对于每个移民来说都是梦寐以求,来之不易。但是如果因为对有关美国移民法规的一知半解和大意而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则是得不偿失。 很多绿卡持有人误认为只要取得了有效期为 2 年的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和绿卡,就可以离美 1 年以上或 2 年后再入境,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长期离境单凭绿卡和回美证不能保证持卡者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所谓永久居民身份,顾名思义是发给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居民,而不是那些显然住在国外,而只是来美国探访的人士。因此入境移民官主要是判断某永久居民是否有意在美国永久居住,是否维持了持续的回美国意图,或是实际上是已打算放弃其永久居民的资格。对于不满半年的离境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除非特殊情况显示持卡人可能已放弃居留,或者是经常定期离境,构成一种模式而引起移民官的怀疑。 对于离境 6 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会怀疑持有者是否已放弃居留权。很大程度上,这方面由入境移民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考虑是否准予入境时,入境移民官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家庭纽带状况 - 是否有家人或亲属定居在美国。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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