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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09 5:44:00 PM [新闻时事]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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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片中案例:</SPAN>
有一个男的,据说他的妻子出了车祸,肇事司机逃逸,他找不到肇事司机,然后他就用这种问题自杀的方法,上了楼,想通过问题自杀的方式寻求帮助,张绍刚要求大家建议,如何才能使其不上楼?</SPAN>
 </SPAN>
建议一:做心理咨询。(观众提出)</SPAN>
分析:心理咨询或是心理安抚只是暂时缓和情绪,正义得不到伸张,权利得不到救济,如何安抚?</SPAN>
 </SPAN>
建议二:设立调解员(赵大姐提出)</SPAN>
分析:赵大姐提出的设立调解员的目的是好的,但是试想,发生此类困难后,调解员怎样才会主动介入?是媒体关注之后还是之前?“问题自杀秀”为的就是引起众人的注意,这其实就是经济学上的“焦点经济”,没有注意就没有动力,没有更多的注意就没有更多的动力。如果问题自杀者没有上楼,估计调解员很难知晓,所以这个是逻辑上的矛盾。所以必须得让这个可怜的丈夫先上楼,再安抚,再调解员帮扶。</SPAN>
 </SPAN>
建议三:公开公安交警的工作信息(于建嵘提出)</SPAN>
“他为什么要上楼呢?他认为是公安没有努力,那么公安就要告诉他我们怎么努力了,要把公安努力的信息把他公开,所以我认为的方法是公安交警部门应该公布所有为这个案子所做的努力或是不够的地方要改进,这是最关键的,”</SPAN>
 </SPAN></SPAN>分析:于老师提出的确是个方法,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公安公布了自身的努力信息该家属仍想通过自己的最后努力找到线索,找到目击证人,怎么办?他没钱发布悬赏广告,只能通过博取众人的同情,使得可怜他的目击证人勇于站出来提供线索。</SPAN>
 </SPAN>
建议四:沟通。(陈代表)</SPAN>
公安交警向受害者单位、社区、家属、亲属朋友发布这么一个“不稳定因素”的信息,让他们沟通受害者家属。</SPAN>
分析:陈代表将走投无路者界定为不稳定因素我认为不合适。作为代表应该将其界定为不和谐因素更为准确。另外我觉得根据现今公安交警的处事风格,谁有权要求公安交警做出这一行为?另外受害者家属,亲戚朋友都恨不能都一起去表演跳楼,谁还会去平静地沟通受害者。</SPAN>
 </SPAN>
建议五:通过制度来谋求正义。(佟丽华提出)</SPAN>
分析:在“自杀”前后,法律制度根本没变,但为何“自杀”前,原本就已赋予正义功能的法律制度没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而一旦真假“自杀”行为上演就能使制度的应然正义转变为实然正义?这说明“自杀”行为的催化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在现阶段。中国的法律和制度的效能功用不是静态不变的,而是与注意力是分不开的,无论是上级领导还是普通百姓,足够的注意力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律和制度实施的效果。谁能谙熟这一定律,谁就能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掌握主动。</SPAN>
 </SPAN>
建议六:建立社会组织、扶持社会力量(陈代表提出)</SPAN>
“我们不能够讲什么事一说就说找政府,讲我们大家都是纳税人,中国的政府已经可以说是我们纳税人不堪重负的政府,所以我觉得我们大量的工作,是要扶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来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像我本身在律师协会,我们就发动我们大量的律师来参与社区的人民调解,社区的法律援助,等各方面的司法救助。我们这些人都是无偿的。”</SPAN>
 </SPAN></SPAN>分析:一般地方都会规定每位执业律师每年都要免费办理两件案件。但一般来说对社会影响力不大的案件很少人愿意去无偿代理。尤其是证据难以获取的一些案件,或者涉及到一些强势主体的案件,很多律师都尽可能地回避。所以在当事人未制造影响效应之前,很多案件都没律师问津,所以这个建议对于扼制真假“问题自杀”行为力不从心。</SPAN>
 
 
四、补充:“跳”之社会成本。(袁英宽:广州市综治办副主任)</SPAN>
“一次问题自杀背后所付出的巨大社会成本,最保守的估计是一百多万。”</SPAN>
分析:袁副主任的所引摘专家的数据确实足够吓人,如此大的成本足可以成为严惩问题自杀者的理由。这形成的成本让我想到西方国家的游行示威所造成成本的计算。以前小时候看到有关西方游行示威的新闻我就会想,那可耽误多少人的工夫啊,那游行示威所造成的社会成本真的是巨大!当时在我看来不拼命赚钱反而搏命游行示威于国于民都不是什么好事,这小时候能想通的问题长大了反而想不通。</SPAN>
现在想来,这些“问题自杀者”真的进化的很聪明,在未经批准登记的情况下,以一种貌似不作为的方式引发一场聚众“静站”,通过“静站”观望的方式来实现宪法赋予的“静坐”权利。这一权利最后会转化为相关主体重视,相关问题也能得到相应处理。而这一行为的在掌握好分寸的情况下不构成刑事责任,最多拘留十五天,所以很多冤苦无诉的可怜人乐此不疲的表演“自杀”行为,所以陆先生提出加重惩罚的建议是何等地明智与识时务。但节目中的白衣男子的话看来削弱了陆先生的建议——“我说就是要看为多少人要那个钱,要为我自己一个人的话,几个月,要是为一百个人要的话,我估计判两年三年我觉得行,因为那钱牵扯到一百家的生活”。</SPAN>
 </SPAN></SPAN>节目最后安排了一个求助于政府成功获得正义的案例。但在此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当时嫦娥没有这么一欲跳状,法律援助中心会如此积极吗?</SPAN> 如果没有如此大的社会关注度的话,法院的判决会如此顺利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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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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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09 7:43:00 PM [旅游天下]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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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贵广贵昆快速铁路为主骨架构筑泛珠与东盟地区旅游大通道</STRONG>                                                        ——访贵州省省长林树森


  ●东南亚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通向世界的必经之地之一,在东盟各国现代化过程中有着巨大的商机。

  ●修建广州——桂林——贵阳——昆明——曼谷的国际陆路大通道,将给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注入新的内涵。

  ●贵广快速铁路和贵昆快速铁路的加快实施,将与昆曼国际公路连接在一起,形成一条不输于欧洲任何一条精品旅游线路的世界级观光旅游线路。

  6月10日,贵州省省长林树森在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演讲中提出,“贵广快速铁路、贵昆快速铁路与昆曼国际公路相连接,将形成广州——桂林——贵阳——昆明——曼谷的一条世界级观光旅游线路”,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演讲结束后,记者在广西南宁的贵州省政府代表团驻地,就构筑泛珠与东盟地区国际陆路大通道有关问题对林树森进行了采访。


  记  者: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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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2009 12:48:00 PM [美食-旅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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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把你偷回家~”

          下午,小璐边吃着我做的提拉米苏边这么说着。“那样我就能天天吃你做的好吃的东西了。”

           我说好:“那你这辈子别想瘦下来了。”

           呵呵~~~其实小璐,想吃我做的东西不用把我偷回家去养(还是养好摩尔吧),想吃随时来我家就好了。

            做东西,就是为了和朋友分享,看着朋友惊喜的表情是我最大的收获~~~但是不是随时想做的时候,刚好就有友

人来吃。那么做款冰冻的食物吧。可以将美味保存起来,等着好朋友敲门。在炎热的夏天,来一口香醇醉人的提拉米苏

吧,亲爱的,一切都会过去的,希望你天天都开心。不开心的时候,我给你做好吃的~~~

            做法日王贝才兄的帖子:http://www.52ch.net/bbs/thread-2163163-1-1.html
           
            记得把吉利丁片去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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