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案屡发背后的特权气味</STRONG>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07-28 08:34:44  作者:■网络胡话之胡泳专栏       发生在2009年的一系列网民诽谤案,使今年司法界注定成为不平凡的一年。
    7月3日,吴保全诽谤案在鄂尔多斯市中院再次开庭。此前,2007年和2008年,吴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在王帅案遭遇强大舆论和公众监督从而获得解决之后,鄂尔多斯市中院决定启动院长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吴保全案。主审法官宣布判决: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这意味着,这一目前因网友发帖构成诽谤而获刑最高的案件,仍然没有获得让人们企盼的结束。
    此案的荒谬之处,在7月3日的审判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之所以是公诉而非自诉,是因为吴保全的帖子严重损害了前市委书记云峰的形象,而云峰的形象也是鄂尔多斯的形象,鄂尔多斯更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吴保全的帖子不仅对云峰构成了诽谤,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鄂尔多斯检方以这样的逻辑回应对“公诉”问题的质疑。
    从什么时候开始,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利益被等同于地方政府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又被等同于国家利益?
    7月17日,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磊,原因在于他在网络发表了6篇帖子,“举报”一个乡镇干部。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帖子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行为构成诽谤罪应无异议”,因此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也许有关方面意识到一个镇党委书记的“压力巨大、身心俱疲”与“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实在相差得太远,以致这个笑话听起来不那么好笑,最终,控方撤诉、公安销案,“曹县帖案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