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阜阳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报复白宫事件举报人被公诉</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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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楼,被当地群众称为“白宫”。</STRONG>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本月4日公布《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该规定制定于1996年,时隔13年后,于今年4月8日修订,日前正式公布实施。修订本增加了网络、传真举报等新途径,着重细化了检察院内部对举报线索的管理。最关键的条款是,强调保护举报人,严禁泄露举报人一切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可追究刑责。</STRONG>
   在惩防官员贪腐的过程中,举报人就是检察机关的同盟力量。最高检的一个统计数据显示,2003-2006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近100万件。其中,查办职务犯罪的七成线索来自于民众举报。因而,以举报线索为核心,跟踪进入检察举报系统的流程,以此将建档、交办、查处、督察、保密等程序正规化,不仅是对举报人的保护,更是稳固反贪腐同盟的需要。</STRONG>
  尽管举报人为反贪腐贡献良多,但由于保护不力,他们遭报复的事例不胜枚举,其境况令人担忧。曾举报慕绥新、马向东等沈阳贪官的周伟,因举报换来两年劳教,“慕马”彻底倒台后才被释放,而之前被剥夺的待遇迟迟未恢复。曾同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抗争八年的郭光允,也受到了劳动教养、党内处分、职务待遇被取消,甚至被抄家等迫害,程被撤职后,郭光允仍未及时“平反”。</STR 阅读全文>>